郭卓堅申告梁振英涉違《防賄例》

【本報訊】外號「長洲覆核王」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昨日在高院門外開記者會,宣稱他於上周五已向東區法院的裁判官提出申請,以私人傳票方式控告前特首梁振英在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的事件中,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裁判官收到他呈交的一百六十頁文件冊後,將於兩星期內答覆他是否受理有關申請。

郭表示,他今次的申請與公眾利益有關,傳媒早於二○一四年報道事件,但事隔多年,律政司至今仍未決定是否提出檢控,他期望事件盡早水落石出,向公眾作出交代。郭說:「即使梁振英可能無罪嘅,咁起碼可以喺法庭交代清楚,總好過依家個個(低級政府職員)喺度話『梁振英都貪污喎!點解我哋唔貪污得呀?』」

郭卓堅透露,他今次引用《裁判官條例》以私人傳票方式提出檢控,並無律師代表,若他敗訴,他願意承擔訟費,「如果我輸咗我畀訟費,但如果佢(梁振英)輸咗就要負刑事責任」,他相信裁判官受理其申請機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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