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翻側奪命危駕司機囚45月

去年藍田發生城巴翻車意外,導致一死廿人傷,女乘客被發現身首異處慘死,頃刻間與鄰座丈夫陰陽相隔。肇事六旬城巴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共兩罪,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三年九個月,另須停牌五年。法官判刑時斥其駕駛屬公共交通工具的巴士卻不專注,是將乘客的生命置於危險當中。

置乘客生命於危險 需加刑

辯方早前求情指被告文振鵬(六十二歲)承認案發時駕車不專注,現已深感後悔,並對釀成事故感到遺憾。而被告身患多病,包括高血壓等,他加入城巴廿多年,案發後失業,現靠三千多元綜援維生。法官判刑時斥被告當時駕駛不專注,且高速駕駛,案發時並沒有嘗試減速以避免撞到石壆。而被告駕駛的是公共巴士,被告的行為是把車上眾多乘客的生命置於危險當中,令案情更嚴重,亦是案中加刑因素。除入獄及停牌,法官亦下令被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去年藍田出事 司機稱頭暈

案情指,去年一月十四日事發當晚近九時,被告駕駛681號雙層城巴,由馬鞍山駛往中環。當巴士駛至鯉魚門道,即港鐵藍田站對開時突然失控,巴士右邊剷上路中的分隔石壆再彈起,車身向左翻側,巴士最終在撞車位置的卅米外停下。當時巴士內有多名乘客,其中坐於上層的一對夫婦,其中四十二歲妻子鍾綺華因意外導致頭顱與身體分離,當場死亡。

其餘廿名受傷乘客之中,有五人傷勢較嚴重,他們分別頭部、四肢等受傷,當中一人須留院超過三個月,另一名卅一歲孕婦在案發後六天剖腹誕下女嬰。被告在被捕後,於警誡下表示,事發時他以時速四十公里駕駛巴士,駛近藍田站時突然「暈一暈」,有一秒失去意識,之後便發生意外。

案件編號:DCCC 67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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