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近發生連串「放生」事件,律政司一句「證據不足」就放棄檢控黎智英及收黑金政客。阿哥,上一任司長說證據太多需時分析,何以一轉身就變成另一版本?司法豈可兒戲至此!林鄭強調「和解」,不會以犧牲法治為代價;「身有屎」的新任律政司司長亦口口聲聲話「以維護司法公正為己任」,而結果是赤裸裸的功德「放生」,這不正是與古人所說的「樹德莫如滋,去疾莫如盡」背道而馳嗎?
冇錯,建樹德性,必須不斷培育,而去除禍害,則應當掃蕩乾淨。如今,政府不但未能去疾除惡,更「放生」唯恐不快。呢,黎智英身為傳媒老闆,於去年六四以粗口辱罵兼刑事恐嚇本報記者,稱「我實會搵人搞×你」、「×你老母×」,大庭廣眾之下公然「問候」人家,如此這般聲大夾惡踐踏新聞自由,整個過程有圖有片有真相。咦!唔通佢真係有「司法保護傘」?否則單嘢拖咗成九個月,警方亦早已完成調查,何以律政司恍似食咗幾擔豬油咁,滯到唔識反應?
仲有喎,黎智英的大宅,僭建完可以再僭建,而竟然又冇人吹得佢脹,老朽不禁懷疑佢不但有司法保護傘,仲識得巫惑之術,令到正義女神即使除咗眼罩,佢都可以隱形違法犯賤播獨!
其實,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央要落實全面管治權,理應揸正嚟做,即係不容外部勢力說三道四,不能遠觀港府姑息養奸玩「放生」。東漢末年,外戚何進在袁紹的鼓動下,要誅殺宦官「十常侍」,遭到其妹何太后的反對,何進暗中慫恿董卓等軍閥進京逼太后讓步。主簿陳琳不以為然,認為用軍閥脅迫太后無疑引狼入室,局勢將更難控制,故建議「但當速發雷霆,行權立斷,違經合道,天人順之」。好一句「行權立斷」,今香港之亂,不就是中央未能「行權立斷」,致使妖霧迷漫,難見青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