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五歲「私影」少女郭惠明於三年前應邀到已婚無業漢家中拍攝疑遭虐殺致死案,控方昨於高院繼續播放卅七歲被告劉璋輝的會面錄影、案件重組錄影,以及案發相關地點的閉路電視錄影。被告在重組案情時告訴警方,他將死者塞入篋內送到酒店房,再將她放到床上與她性交甚至肛交,雖然他指當時死者已無反應,但仍聲稱:「我形住佢(死者)會醒番,起番身」。直至翌晨他折返酒店房,嗅到氣味及看到屍斑,才「好肯定佢死咗」。
辯方盤問負責查問被告的警長陳定國,為何沒有問被告事發時的精神狀態,陳坦言當差以來,都未曾處理過「姦屍」案件;但從被告一直的對答及回應看來,不覺得被告有異樣,亦不覺得他的答案不合情理。
事發後,警方找來假人及茄汁樽等道具,將被告帶返家中、酒店及垃圾站進行案情重組。被告先用假人在他家中示範襲擊死者的情況,他指為阻死者再大動作反抗,一度鍊着她的頸,但作用有限;之後他便拿三條索帶索緊死者的頸,對方才「慢慢咁慢落嚟」。
但被告認為死者當時仍有動靜,即使後來他將死者塞入篋帶到酒店,在酒店床上他兩度與死者性交,縱使死者沒有反應,但他仍認為死者是有意識,只不過愈來愈差。被告更聲言:「我形住佢會醒番」、「我成日覺得佢會起番身」,又說死者的清醒情況「有三個層次」云云。
翌晨被告帶了大膠袋及紙皮等折返酒店房,在會面紀錄中他表示是用來包好死者運走。但在案件重組片段中,被告又表示要到事發的翌晨,看到死者腳上的紅點屍斑及房內濃烈氣味,他才「好肯定佢死咗」。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36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