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國泰機上擔架床墮地傷 病人控新加坡兩公司

【本報訊】一名病人三年前透過醫療運送乘搭國泰航空航機從新加坡來港,期間在機上由擔架床跌落地板受傷。該病人之前已入稟控告國泰及保險公司等,昨再入稟香港高院,控告負責協助病人登機的新加坡地勤代理公司,及轉介醫療運送服務的新加坡公司,指控其疏忽導致意外發生並要求賠償,但未列明金額。

原告陸鳳儀,兩名被告依次是負責協助病人登機的Dnata Singapore PTE. Ltd,以及轉介醫療運送服務的分包商IPA Singapore PTE. Ltd。入稟狀指,原告於二○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乘搭航機從新加坡來港時,在機上由擔架床跌落地板受傷,原告認為因兩名被告疏忽、違反照顧責任及違反代理責任而導致原告受傷,故要求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HCPI 9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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