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每天接觸很多病人,他們來配藥時會提出不少問題,除了詢問病患、藥物資料外,最常見的問題是「我正服用的藥物何時才能在醫院得到資助」?
曾經有病人接受「通波仔」手術後需長期服用亞士匹靈,但因出現胃痛,醫生處方另一款降血小板藥物,此藥為自費藥物,故此無論病人的經濟狀況如何,都未能在醫院得到任何補助,他需要在外自費購藥。病人不明白為何藥物已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內,醫生處方給他,卻沒有資助,感到十分疑惑。
公立醫院藥物名冊簡單而言是指醫院內可正常處方及使用的藥物,但不要誤會名冊內所有藥物皆在政府資助範圍內。部分藥物在特定「情況」才可資助提供,該「情況」外的病人無論貧富皆需自費購藥,上文提及正是一例。
個別藥物要達到甚麼「要求」才能得到資助,由於沒有正式公布,病人所知有限。至於涉及病情的複雜分類而被定為可否得到資助的準則,沒有專業知識的病人在這方面更加茫無頭緒。
因此,一款藥物被公布納入藥物名冊,病人不要誤以為立即可在醫院得到相應資助。在病人「需要」用自費藥物,但未能獲補助的情況下,基層市民基本上是沒有選擇的能力。為了病者有其藥,本會早年已成立「惠澤社區藥房」支援病人及家屬的需要,若想查詢可致電2831 3289或瀏覽https://charityservices.sjs.org.hk。
聖雅各福群會
惠澤社區藥房
註冊藥劑師梁沛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