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長毛藐視案押至三月訊

【本報訊】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於前年十一月討論橫洲發展期間,當時仍是立法會議員的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在會議上被指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枱上文件,梁事後被票控藐視罪受審,案件在西九龍法院經過四天審訊,控辯雙方昨已就法律爭議陳詞完畢,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三月五日,屆時裁斷本控罪是否適用於議員或是否違憲,並決定是否繼續審訊。

辯方昨向法庭明言,若裁判官裁定相關條例合憲及適用於本案,辯方打算在繼續審訊前,先就裁判官的合憲裁斷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或覆核。

須考慮控罪是否違憲

裁判官表示,將首要考慮本控罪牽涉的《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C)條是否只限於檢控在立法會作證的人,若不在此限,又是否適用於檢控議員,最終並須考慮本控罪是否違憲,若屬違憲將終止繼續審訊。

案件編號:ESS 16969/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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