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橋港口岸停車場招標書甩漏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延誤,連帶相關招標程序亦甩漏多多。路政署昨為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停車場承租權招標舉辦簡介會,有打算入標人士質疑路政署未有在標書中寫明由中標者負責安裝和營運管理的電動車充電樁,須於三年租約完結後無償轉交予政府。當局「認衰」稱事後會發出補充文件修正。關注團體質疑路政署因為趕工,倉促籌備招標文件,犯下低級錯誤。

昨有逾五十人出席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停車場承租權招標簡介會。路政署聘請的顧問公司簡介招標文件,指大橋香港口岸停車場設有七百三十三個不同泊車位,包括六百六十一個私家車、廿五個電單車、十二個供傷殘人士使用的泊車位、十四個輕型貨車及廿一個暫停服務的士泊車位。當中一半需劃作預約車位,中標營辦者需開發網上預約車位系統,並向運輸署提供實時車位空置率,當泊車位爆滿時,營辦商需負責「趕車」;營辦商亦需在二○二○年前安裝並營運最少九十一個電動車充電樁。

路署認衰 稱將會補發文件

標書列明車位租金不得高於機場停車場相關車位收費,當中非預約的時租車位第三個小時收費為首兩小時的一點五倍,第四個小時及以後的收費則可為首兩小時的雙倍。營辦商可於停車場投入營運後一年向政府申請加價,但須得到政府批准。當局預計今年三月初會將停車場交予營辦商,免租期為一個月,以交場後或香港口岸開通後起計算,並以時間較後者為準。

有與會者質疑標書只列明營辦商在三年租約期滿後,只需將網上預約車位系統無償轉交政府,但無提及充電樁亦有相同安排。路政署轄下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工程管理處高級工程師鄭先生承認標書文件有遺漏,稱稍後會向已索取標書人士發出補充文件;另有與會者查詢營辦商是否需要繳交地租,但出席會議的相關官員未能即時解答。

關注團體批三年租期太短

關注大橋工程進展的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招標文件有遺漏是不應該犯的低級錯誤,「(路政署)應該要寫明邊啲生財工具要事後交畀政府,寫啲唔寫啲會搞到有興趣投標嘅人躊躇。」認為路政署現時訂下的三年租期太短,因為租金受到限制,又要將部分資產在完約後無償轉交政府,可能令部分有意投標者卻步,他促請署方考慮延長租期至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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