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長責任重 難請「家長」

【本報訊】每所兒童之家有「家長」肩負教育入住兒童的重大責任,但工作比親生父母更繁重,廿四小時「on call(候命工作)」,休息時間亦短,令不少有意投身照顧幼兒工作者卻步。保良局兒童之家主任楊秀萍表示,要成為家舍家長,必須夫婦一起從事,亦要一家人搬到家舍同住。由於工作時間長、責任重,招聘困難已成「常態」。

作為新家舍的「家長」,劉氏夫婦每早五時四十五分起床,預備各名「子女」上學和早餐,之後要準備晚飯。當他們放學回家舍後,家長要協助他們做功課、溫習、自由活動和洗澡等,有時更要處理他們的情緒問題。直至晚上,家長要做文件記錄和巡房,隨時深宵兩、三點才睡。劉太說,曾有家舍兒童深夜未回舍,要報警處理,家長亦要捱通宵。

親生女曾抱怨遭忽略

劉太指出,由於工作需全天候準備,家人亦須居於家舍內,當年讀小學的親生女兒曾不滿投訴遭冷落,「佢話我顧晒他們得啦(家舍兒童),不用顧我啦!」劉太要平衡自己的身份,工作之餘,休息時間要陪伴自己女兒,但強調不會放棄兒童之家的工作,「已經當這班小朋友是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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