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九歲西醫林偉光去年在其醫學美容診所內,於一個月間向年輕女下屬拍臀及胸襲非禮,事後並向女方解釋拍臀只是「give me five」(擊掌)之意,林今年於東區法院被裁定三項非禮罪成,判囚四個月,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法官早前在高院處理其定罪及減刑的上訴聆訊後,昨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原獲保釋的林,在昨日冬至需即時收監服刑。
就林的定罪上訴,法官昨判決時認為,女事主的證供清晰,原審裁判官亦信納她的證供可信。法官亦認為,被侵犯人士事後未必會出現大的反應,或會因不知所措而無反應,亦可能不想將事情鬧大而啞忍等,因此因原審的裁斷無犯錯,駁回其定罪上訴。至於刑期方面,法官指其中一項罪以三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認為過重,應以個半月作量刑起點,另外兩罪共囚三個月屬合理。因此雖林的其中一罪減刑上訴得直,但計算整體量刑後,三罪仍維持判囚四個月。
案件編號:HCMA 3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