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寒冬,內地荒謬事頻頻上演,寧夏一名青年男子踩踏成吉思汗掛像,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事件引發各界關注。一名二十一世紀青年,居然因為侮辱十三世紀封建帝王而被判刑入獄!這種咄咄怪事發生在走進新時代的中國,令人不知今夕是何夕。
根據媒體報道,事發於今年五月,羅姓青年在銀川市一個蒙古包內踩踏侮辱成吉思汗掛像,並拍攝視頻發布到網絡平台,後該視頻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內大量轉發,引起廣大群眾強烈不滿,部分群眾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嚴懲涉事人員,並指該視頻的傳播和轉發給鄂爾多斯的社會政治穩定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
踩踏成吉思汗的畫像,究竟是「侮辱已故元首罪」?還是甚麼罪名?內蒙法院的判刑依據,應是按內地刑法有關「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情節嚴重者可判刑」規定。只不過成吉思汗並非宗教聖人,只是八百年前的蒙古部落大汗,踩踏他的掛像,本質上並沒有觸犯法律,況且誰知道掛像是否就是成吉思汗真容。也許踩踏行為有不良影響,可以教育或譴責,甚至行政拘留懲誡,跨區抓人到內蒙古判刑,不但不能緩和民族矛盾,恐怕還會起反作用。
成吉思汗是一個有爭議的歷史人物,但內地官方在宣傳歷史時卻只渲染成吉思汗曾征服歐洲,是大英雄,卻甚少描述崖山海戰,南宋戰敗,數十萬南宋士兵、官員及其家眷跳海殉國;丞相文天祥以留取丹心照汗青之志死節;陸秀夫攜幼帝趙昺跳海;在元朝蒙古人統治中國的時代,有上千萬漢人遭殺戮,可說是中國歷史最黑暗的時代,也是整個中華民族被奴役甚至是瀕臨種族滅絕的時代。
退一萬步說,即使侮辱封建帝王有罪,那首先要維護的也應該是秦始皇,也輪不上成吉思汗。連毛澤東也只認為成吉思汗「只識彎弓射大雕」,中國的歷史,無論從任何角度看,秦始皇、漢武帝、唐太宗都遠超成吉思汗,可是侮辱秦始皇及任何朝代皇帝都可以,唯獨侮辱成吉思汗要判刑入獄。
顯然,內蒙法院的判決,維穩原因根本就站不住腳,令人不得不質疑法院的動機,究竟是為維護社會穩定、維護民族英雄形象,還是要蓄意挑起民族和宗教矛盾?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有這樣的法院,當地一定會有冤假錯案。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毛澤東近年頻遭辱罵、誹謗,例如鄭州有四名青年當眾撕毛像,並將照片上傳網絡,當局不但不去追究,反而將侮辱封建帝王的人判刑入獄;按此發展下去,曾寫下「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的岳飛,豈不是要被定性為殺人惡魔!出賣大宋江山的奸臣秦檜,豈非不是千夫所指的漢奸,而是促進民族團結的大功臣!
事實上,內地官方和民間也早有人要為漢奸正名,包括有所謂藝術家打人權解放招牌,不顧社會道德廉恥、不顧歷史,塑造秦檜夫婦站像在上海公開展覽;南京市官方博物館,更將秦檜夫婦塑像一改跪姿變成坐像。而衞青、霍去病、文天祥、岳飛等歷代相傳的民族英雄,也被教科書刪除,如今成吉思汗被官方視為民族英雄,平反秦檜或也為期不遠了。
最令人擔憂的是,內地官方對各種漢奸言論和行為無動於衷,任憑其氾濫發展,因此才形成內蒙法院的荒唐判決。而該案更開了一個危險的先河,非常可能引發歷史問題和諸多民族矛盾。如果五十多個民族都提出這個要求,豈不是要天下大亂?有關部門應盡快介入糾正此案,絕不可讓所謂的維護民族團結凌駕於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