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未有為居於公屋的聾人安裝火警閃燈裝置,發生火警時聾人難以察覺逃生。房屋署表示,今年八月開始探討檢討政策,加入視像火警警報,並準備推試行計劃,在一間有聽障人士居住的公屋單位內試行安裝火警閃燈裝置,完成後再監察系統的性能表現,了解裝置成效及住戶意見。聾人團體擔心研究需時,希望房署盡快與關注團體共同研究,而非閉門造車。
有政黨計劃今日(18日)聯同一群聾人到平機會投訴,指曾有多名聾人向房署申請加裝火警閃燈裝置遭拒絕,批評房署涉嫌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房署指現行法例並無規定住宅大廈包括公屋備有視像火警警報系統,在公屋單位裝置相關警報涉及《消防條例》及《建築物條例》方面的法律及技術問題,經數月商討,當局確認原則上不反對安裝。
房屋署正準備推行試行計劃,在聽障人士居住的公屋單位內試行安裝視像火警警報系統。取得相關住戶同意後,會將設計圖則交消防處審批,獲審批之後會安排安裝工程。
現時為照顧有特別需要的租戶,包括殘疾及長者租戶,房屋署設立特別通知服務安排。有關住戶可向屋邨辦事處提供緊急聯絡電話,屋邨職員在緊急情況如火災時通知指定的聯絡人。在警方或消防處人員到達現場前,在安全情況下,亦會協助通知有特別需要的住戶離開居住單位。公屋戶籍內如有聽障人士,可向房屋署申請免費安裝閃燈門鈴。
「龍耳」創辦人邵日贊估計,至少逾千戶公屋有聾人,過去曾多次向房署反映要求加裝火警閃燈裝置,但當局只推說沒有相關政策,認為房署如今才研究,進程太慢,「涉及人命唔可以拖,你話研究有冇同團體傾過?唔係關埋門就研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