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署荒謬執法 叫船廠自證清白

本報早前獨家報道鴨脷洲及其他地區有短期租約租戶涉嫌違規,將船廠用地「華麗變身」成遊艇泊位圖利,凸顯地政總署監管不足的問題。事件曝光後,該署終於出手補鑊,但竟然是發信予船廠負責人,要求他們「自證清白」,包括自行撰寫證明書及提交過往的交易紀錄,證明沒違反租約條款。有關注團體批評地政總署要求船廠自行證明沒有違規,是「唔踢唔做、做又縮骨」,處理手法荒謬;本土組織亦質疑當局無力查出真相,促盡快公開短期租約的資料,交由公眾進行監察。

扮整船放租 月袋十萬

鴨脷洲海旁道的用地自八十年代起作為船廠及機械工場用途,地政總署數年前再將有關短期租約地重新招標,月租由一萬五千至八萬四千元不等,租約內訂明只可作船或艇的製造或維修。本報早前揭發,有租戶看中近年遊艇泊位「一位難求」,於是將本來只限停靠待修船隻的船排,當作遊艇泊位出租,每個泊位按遊艇大小不同,月租達四萬至十萬元。

僅去信提醒用途限制

報道刊出後,政府終「踢一踢、郁一郁」,地政總署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繼之前派員作實地視察,及去信所有鴨脷洲海旁道船廠租戶,提醒其短期租約的用途限制,日前再次去信所有鴨脷洲海旁道及多區船廠租戶,要求他們提供資料,以證明現時土地用途並沒有違反租約條款,供地政處跟進調查。但業內人士透露,地政總署只是要求他們自己撰寫證明書確認沒有違規,以及提交過往的交收紀錄,根本難以查證是否有人違規出租泊位。

政界:跟進工作太馬虎

「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地政總署「推一推才郁一郁」,違規出租泊位問題衍生多年,直到本報報道後才跟進,而跟進工作又太馬虎。王促請各部門勿再各自為政,地政總署應聯同有海事及船隻修葺知識的海事處一同巡查,了解是否有人借維修濫用公共空間。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亦批評,地政總署一直以人手不足為由,迴避管理短期租約土地,又以私隱為由,不公開租約的資料,令公眾難以監察有關土地有否違規,「部分公開招標(土地)先睇到資料,但大部分(土地)都唔係公開招標,而係私下申請,公眾唔會知」。他促請當局盡快公開短期租約土地的數目及位置分布,以及訂明土地詳細用途的地契。

在鴨脷洲經營船廠多年的李志昌坦言,不排除有人將船廠用地出租圖利,形容是「樹大有枯枝」,但相信為數不多。他指,大部分擺放在船排的船隻是正進行或等候維修,「有啲儀器要Water cooling(以海水冷卻),例如發動機,所以(船隻)要喺海度做測試;有啲零件要由外國訂,幾個月先送到嚟,隻船就一路擺響度先。」

記者 楊嘉莉、劉偉權、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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