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索償印傭申業權轉讓作廢 羅允彤:代子女託管

【本報訊】印尼女傭Erwiana被女僱主羅允彤虐打案,羅於前年二月於區院因襲擊等罪被重囚六年,Erwiana事後就虐打一事向羅提出民事索償。惟羅在襲擊案裁決期間將她的將軍澳富康花園單位半個業權轉予丈夫,疑企圖藉此逃避賠償責任;Erwiana為此亦入稟高院,要求法庭下令有關業權轉讓作廢,並把上述物業業權與其民事索償案扣連,作為賠償的保證。業權案昨於高院開審,正在獄中服刑的羅出庭供稱,該半個業權她是替子女託管,事發時她只是將業權歸還給丈夫。

被告如無業權 不夠賠償

原告Erwiana Sulistyaningsih,兩名被告依次是徐潤斌及羅允彤夫婦,徐早前已表明不參與訴訟,昨亦無到庭;精神飽滿的羅則由懲教員押解到庭。原告Erwiana亦有到庭,惟羅沒有問題問她。

原告開案詞指,原告就虐打一事向羅索償八十一萬多元,前年四月區院法官以羅沒提合理抗辯,裁定羅需負賠償責任,金額待定。陳詞亦披露,羅的單位市值七百六十五萬元,羅的三個銀行戶口只有千多元及拖欠十三萬元卡數,如羅無該半份業權,其資產不足以賠償。

羅在庭上指,九八年購入單位時夫婦已協議,物業雖由二人持有,但羅無實質業權。原告質疑指,羅與丈夫於前年簽分居契時及將物業轉讓予丈夫時,並無提及有此協議。羅解釋,無想過要在分居契提及此事,而夫婦間的共識是由她代子女持有物業。

案件編號:HCA 225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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