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男商人在一○至一四年間,涉嫌盜取寄存在其酒倉的三萬五千多支紅酒,總值近八千萬港元,並涉嫌把盜取的紅酒用抵押作借款及轉售圖利,受牽連的包括拍賣行佳士得香港及拉圖酒莊(SCV Château Latour)等十三名客戶。有客戶及貨款人發現未能提取紅酒,遂向警方舉報,警方事後拘捕男商人及其一名生意夥伴。他們兩人否認詐騙、企圖詐騙、盜竊及洗黑錢共二十四項罪名,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首被告男商人朱潤泉(六十八歲),與次被告郭得恩一同被控一項詐騙罪。首被告另單獨被控兩項詐騙、一項企圖詐騙、十三項盜竊及七項洗黑錢等二十三項罪名。案發於一○年十二月至一四年四月,涉及提供優質高級紅酒寄存及運送服務的Supply Chain Solutions (Asia) Limited (下稱「SCS」),以及紅酒貿易公司酒之家(環球)有限公司(下稱「酒之家」)兩間公司,首被告是該兩間公司的主要股東及董事,次被告則是「酒之家」的董事。
控方開案指,SCS於○八年成立初期,已在沙田小瀝源設紅酒倉庫,一二年SCS與敦豪全球貨運物流(香港)有限公司(DHL Global Forwarding)合作,承包佳士得香港及拉圖酒莊等大客戶的生意,並將倉庫搬到西環招商局。一三年中至一四年初,四十名客戶發現存倉的紅酒未能提取,遂與SCS交涉,首被告以紅酒在搬倉過程遺失等藉口解釋,並稱公司願承擔賠償責任,一直拖延,但沒向保險公司索償,只要求客戶別報警。
一四年四月二日,警方接報後到SCS於葵涌的辦公室拘捕首被告,同日在招商局的貨倉搜查,起回部分涉案紅酒。
控方指,警方調查後發現,兩名被告曾將一萬四千多支涉案紅酒用作抵押借款,借款三千八百萬港元,並聲稱次被告是該批紅酒的主人。另外,首被告又向四名貸款人出示聲稱是由投資銀行瑞銀發出的虛假文件,以證明自己在西班牙馬德里某銀行有近五千萬美元存款足以還債。首被告又將其中約八千七百支原值一千九百萬港元的涉案紅酒,以一千萬港元轉售給一間公司。控方又指,首被告利用六個銀行戶口,清洗一億五千多萬港元犯罪得益。控方將於下周一傳召證人。
案件編號:HCCC 23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