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光正涉霸官地建網球場

九龍倉集團首席顧問吳光正涉嫌霸佔其石澳大宅旁的政府土地作網球場多年,直至地政總署二○一二年採取執法行動,吳光正始向地政總署申請購買該地。廿三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批評地政總署未有妥善管理政府土地,任由價值不菲的土地被霸佔多年,地政總署事後批准有關人士購買土地更是「大細超」,認為公平的做法是先追究霸地租金,然後再公開拍賣該地,否則便是官商勾結、私相授受。

申改私人花園碰壁

城市規劃委員會原定昨日審議石澳發展有限公司申請把該幅面積一千七百八十平方米的政府土地,由綠化地帶改劃為私人花園及康樂用途,但申請人得悉規劃署不支持後便匆匆撤回申請。

規劃署認為有關申請並無強烈理據支持,擔心先例一開,會引發其他同類申請;但指若該私人花園早在一九八八年大潭及石澳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頒布前便已存在,即屬「現存用途」,可以容忍,不用向城規會申請改劃土地用途,但申請人需要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城規會期間收到三份反對意見,指無理由把綠化地帶用作私人網球場,認為是很壞的先例;又質疑申請人無提交生態影響評估報告,城規會不應批准申請。

土地已被使用78年

吳光正早前以石澳發展有限公司名義向城規會提交申請時披露,該公司早在一九三四年與政府訂立協議,有權購入該地作花園;又自爆當年之後一直使用該地作花園,根據一九八七年的航攝照片,花園已經存在,早於翌年才頒布的分區計劃大綱圖,意味由一九三四年至二○一二年已使用該土地七十八年。

申請人續稱,二○一二年向地署申請批地後,亦已接受地署提出的基本條款,未傾妥地價事宜;條款包括花園只能作大宅擁有人及住客使用,日後發展時不能作為計算地積比率或上蓋面積。而至截稿之前,本報仍然未能夠接觸九龍倉集團取得回應。據了解,地政總署已經決定批准吳光正的買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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