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油安全無標準 拖延立法誤蒼生

不驗不知道,一驗嚇一跳。消委會檢驗市面上六十款食用油樣本,赫然發現其中四十一款含有塑化劑,四十二款含有污染物氯丙二醇,四十六款含有基因致癌物環氧丙醇,問題不可謂不嚴重,而最大問題是本港至今沒食用油安全標準,消費者健康毫無保障。

一般市民對有害化學物質也許不甚了了,但提起塑化劑則幾乎無人不知。多年前,台灣爆發食品非法添加塑化劑醜聞,而塑化劑危害消費者健康,尤其損害男性生殖力及男童性發育,因此被稱為台灣三十年來最嚴重食安事故,與大陸的三聚氰胺毒奶粉醜聞可以相提並論,當時港府曾下令停止入口相關台灣產品。最可怕的是,塑化劑無處不在,即使不使用添加劑,食用油亦會在生產、運輸、包裝、儲藏等過程中被污染,消委會今次在食用油中發現塑化劑,主要就是使用塑膠容器而釀成。而多年前一項針對港人健康的調查發現,百分之九十九的抽查者體內含有塑化劑,結果不可謂不驚人。

事實上,近年來涉及食用油安全事件層出不窮,市民如同驚弓之鳥,內地坑渠油猖獗且不說,另一宗轟動一時的台灣「強冠豬油」事件,更被揭發由本港製造輸往台灣,再從台灣返回香港出售,事件同樣引起本港社會高度關注,港府事後提出食用油發牌制度,追蹤食用油去向。可惜,當局並沒有因此再進一步為食用油設立安全標準,致使至今在監管方面無法可依。

說香港全無食用油安全標準也許並不客觀,因為香港目前有一個「妾身不明」的「行動水平」,只是作為參考,而且標準比歐盟的寬鬆得多。僅以致癌物苯並[a]芘為例,食安中心的行動水平是每公斤食油含十微克苯並[a]芘,同內地的指標一樣,而歐盟標準則為每公斤食油含二微克苯並芘,足證香港標準比歐盟標準相差太多。這是否因為食用油主要來源於內地,因此遷就內地標準?如果樣樣遷就,是否一併取消內地蔬菜基地特許制度,以追求同一個檢驗準則?

誠然,人體本身有免疫能力,食用油中被檢出各種污染物及致癌物,如果含量不特別高,消費者健康未必立即會出問題,但不管怎麼說都好,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既然食用油是烹調食物的主要材料,不能不令人擔心日積月累之下,消費者的健康會受到損害,訂立食用油安全標準不僅有必要,而且愈快愈好。至少,鑑於塑膠容器釋放塑化劑,當局應規定入口食用油必須以玻璃等容器包裝,港府遲遲不提出監管立法建議,無所作為,結果必然以犧牲市民的健康為代價。

見微知著,食用油危機四伏,不僅反映香港食品安全問題叢生的冰山一角,市民「無啖好食」,更凸顯港府在監管方面長期胡混度日,要麼執法無據,要麼有法不依,不知已有多少市民淪為受害者。新一屆政府號稱「好打得」,在監管食安方面能否展現一番新氣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