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對沖機制是一個拖延甚長時間的問題,近年逐步演變成勞資兩方互不相讓,高度對立的一個棘手課題。本來梁振英承諾任內會解決這個問題,最終還是要留待新一屆政府來跟進處理。
說對沖機制是一個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並沒有錯。殖民地政府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拒絕設立中央公職金以解決長遠人口老化,僱員退休後的生活保障問題,結果立例設立長期服務金來代替。九十年代末期最終推出強積金後,與長服金出現重疊。對沖機制之下,提取僱主一方的強積金以抵銷僱員的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曾經有社福界學者建議取消長服金制度,僱主只需負責遣散費,可為取消對沖機制提供經濟誘因,而僱員應得的公積金並無折損,部分工商界人士表示可以考慮,可惜最後被排除於解決方案之外。
商界的意見認為對大企業而言,對沖機制不值一談,但對佔整體市場逾九成的中小企而言,政府不應罔顧其承受能力,因為多年來的經驗所知,強積金的回報率低,若貿然取消對沖,將扼殺企業的生存空間。有商界激進派揚言,在取消對沖機制前會提早遣散員工。
值得注意的是,二○一五年十二月林鄭月娥任政務司司長時曾聯同當時的勞福局局長張建宗分批會見立法會議員,就對沖機制展開諮詢,林鄭當時表示政府傾向逐步降低積金對沖,並預計二○一七年前難以實現取消對沖,如今林鄭需認真處理這個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