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鮮不為大奸慝

書生論政,往往比小學雞更幼稚、更無聊、更可笑。四名激進政客被高院裁定宣誓無效而喪失議員資格,一向不甘寂寞的佔中搞手戴耀廷又出來抽水,煞有介事地向港府提出五項要求,包括承諾不向四人追討訟費,以顯示誠意修補關係云云。換句話說,「DQ四人幫」打官司,納稅人要替他們買單,這究竟是甚麼混帳邏輯!

自從新任特首林鄭月娥提出修補社會撕裂、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反對派便屢屢以此威脅港府,未免太卑鄙了。社會撕裂無疑需要修補,行政立法關係無疑需要改善,但這是雙方面的問題,港府絕不能毫無原則的退讓,更不能以犧牲法治來換取所謂的和諧。正如老毛所說,以鬥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戴耀廷掛着法律學者招牌,卻公然提出如此混帳無理的要求,豈止是罔顧法治,簡直是知法犯法。

凡事之不近人情者,鮮不為大奸慝。戴耀廷作為佔領之亂的始作俑者,自己也是待罪之身,他今天可以要求港府不向「DQ四人幫」追討訟費,明天自然也可以要求港府替他支付訟費,等於說犯法不需付出任何代價,豈不是無法無天?如果港府答應其要求,還能維持有效管治嗎?

與上次的「換票論」如出一轍,戴耀廷今次的所謂五項要求根本是赤裸裸的政治交易,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的人竟敢以法律學者自居,簡直不知羞恥為何物。說到底,如今香港之所以烏煙瘴氣,正是因為議員不像議員,學者也不像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