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片「刺殺特區領導」 男子禁離境

【本報訊】澳門一名男子涉嫌透過社交平台公開發布帶有「顛覆特區政府和刺殺特區領導人」的言論及影片,澳門檢察院審核警方提供的初步證據之後,根據《刑法典》第298條規定的「煽動以暴力變更已確立之制度罪」,展開偵查事件。刑事起訴法庭再處以禁止涉嫌者離境強制措施。

該名男子較早前涉嫌在社交平台教唆殺人而被刑事偵查,其後司法機關對男子施行強制措施,需定期到司法機關報到,期間男子違反強制措施並涉嫌繼續發放違法言論。經承辦檢察官建議,刑事起訴法庭目前對這名男子維持現有強制措施外,並對他增加更加嚴厲的禁止離境強制措施,相關案件已發還檢察院繼續刑事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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