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對派早前發起的七一遊行中,「獨派」成員展示的一些「獨旗」是由本港一個名為「本土工作室」(Local Studio)的組織提供的。這些旗幟在台灣設計生產,港獨組織「本土工作室」負責在港銷售。「本土工作室」更是一個製賣「播獨」產品的黑點,除了與台灣「激進工作室」合作設計及推銷「獨品」外,在香港還有一間指定的工廠為其生產「獨品」。由於本港極少有這類公司或機構設計銷售播獨產品,因此不少「獨派」組織及成員都向該黑點訂購播獨產品。
「本土工作室」設計的「HONG KONG IS NOT CHINA」T恤,網上定價為一百八十港元,照估算利潤高達八成。而梁頌恆、游蕙禎去年在立法會宣誓時展示寫有同樣字句的條幅,也來自該黑點,其網頁顯示售價為八十港元。
當局應依法調查涉嫌製賣播獨產品的「本土工作室」。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之規定,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或發表煽動文字,或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引起憎恨中央或港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或激起中國人民或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三年。
民族黨的煽獨播獨活動已愈演愈烈,若再對製賣播獨產品的黑點坐視不理,就是對港獨分子的縱容,政府必須依法處理,捍衞「一國兩制」及國家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