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十月發表施政報告

特區新政府要展現管治新風格,首務在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依靠上自特首下及局署級首長與立法會各黨派議員的主動積極溝通,凝聚共識,收窄分歧,尋覓各方可以接受的方案以解決實際問題。林鄭月娥於立法會答問大會上已作出清晰的說明。

有趣的是,林鄭認為恢復十月發表施政報告,也是改善行政立法關係的重要一環,獲得各黨派普遍支持。董建華與曾蔭權時期,每年施政報告均於十月公布,到了梁振英上任後,一改傳統,將之改至一月與財政預算案先後公布。

梁振英當時的說法是首份報告需時研擬,故押後公布,客觀上卻有迫使預算案與施政報告同步展開諮詢,並要貼近特首施政要求之感,這或許與梁振英與曾俊華不咬弦有關。

林鄭表明兩份政府最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前後腳做公眾諮詢予社會有重複的感覺,某程度上是一種浪費社會資源甚至是擾民的做法。恢復傳統的好處是特首與財政司司長各自可以有較深入的諮詢,而且施政報告公布後的民意民情變化,經過適度分析後,較佳的改動可體現於預算案所作的調整之中。

公務員團隊比較習慣十月發表施政報告所帶動的內部醞釀及撰寫規律,林鄭重返公務員管治模式,恢復傳統做法實在不難理解。相信十月公布任內首份施政報告,可以盡早讓立法會議員及公眾全面了解她的治港藍圖,把握未來五年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