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風波:香港搞抗爭本小利大

在香港搞抗爭幾乎零成本,做一下騷,搞一下「行為藝術」,然後大家收隊回家,該幹嘛的幹嘛去,部分參與的政客更被吹捧為對抗暴政的英雄,「本小利大」,這筆買賣實在划算。

黃之鋒等人日前在金紫荊蒙上黑布,之後再在國家領導人來訪前夕搞佔領,成功取得不少媒體篇幅,其實誰都知道,他們想當面「表達訴求」的機會基本為零,一切皆是行禮如儀,但大家不得不報道相關新聞,可以說,黃之鋒等人「抽」了國家領導人的「水」。佔領金紫荊,一如所料徒勞無功,但示威人士被捕後的反應,卻令人搖頭嘆息。「長毛」梁國雄投訴下午八時要求警方提供晚飯,結果遲了四小時才吃得上飯。敢情是這些年有人供養,身嬌肉貴,早就不是當日抬棺材的那個無名小卒,差大哥如此待慢「革命大師」,實在不識相。老的如此,嫩的也表現得讓人嘆為觀止。前學民思潮發言人周庭則聲稱,晚上十一時要求與家人聯絡,直到近凌晨一時才獲安排。娃娃兵即是娃娃兵,出了點屁大的事就哭爹喊娘,看看人家的抗爭,汽油彈防暴隊動輒登場,抗爭者隨時頭破血流,絕對不是鬧着玩的。

在香港搞抗爭,大不了被告將官去而已。只要背後有人撐腰,官府自然投鼠忌器。萬一還是怕得要命,不要緊,向佔中三子學習就好,明明說好了「公民抗命」,轉個頭來又反口,稱要先研究控罪合理性才考慮是否認罪。更妙的是,連打官司的錢也毋須自掏腰包。須知道「飯民」們可不像政府用錢那樣綁手綁腳,昨天還是為協助四名被政府司法覆核議員資格的基金,今天搖身一變就成為為包括佔中三子在內的佔中被告抗辯籌款,神不知鬼不覺地暗度陳倉,不到你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