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劫夜歸女財色 已婚漢監六年

【本報訊】身穿吊帶裙的妙齡女子在「夜蒲」後獨自歸家時遭男子尾隨,期間男子搶去她手機後,將她拖到梯間向她訴說搶劫苦衷,並欲向她借四萬元以支付母親醫藥費,惟遭拒絕後男子突然激動「變臉」,逼她跳樓之餘自己亦會自殺,更要在死前與她「搞一次」,隨即伸手入女方裙下指插陰道,自己並邊脫褲脫扯下她吊帶。猶幸危急關頭附近男住客聞呼救聲出現,男子訛稱是她男友後,扮作若無其事而脫身離開。

任職售貨員的涉案已婚被告譚德祥(卅三歲),最終在事發後三天企圖離港時被捕,他昨於高院承認搶劫及非禮兩罪,即時判監共六年。他本來亦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獲控方撤控。

聲言有刀 拖事主梯間訴苦

案發於一五年七月十一日凌晨一時許,當時廿三歲女事主X消遣後返回牛頭角樂華南邨住所,被告尾隨她出升降機,先搶去她手上的手機,再將她拖到梯間,被告聲稱有刀,命令X坐下來聽他訴苦。被告解釋因母親肺有瘤,妹妹又欠大耳窿債,他才打劫。接着被告請她抽煙,惟向她借錢四萬元被拒後,他突然激動起來,將X推向欄杆叫她跳下去,又說自己死前要跟X「搞一次」,之後便將X推倒在地並向她上下其手。期間有街坊出來查看時,被告扮作事主男友,斥責她:「你點解唔肯借四萬蚊畀我啫?」後離開。

稱家事受壓 愧對懷孕妻

法官聽畢案情後,坦言案中非禮情節嚴重。辯方求情指被告有家族抑鬱症病史,確有自殺傾向,其父亦是自殺身亡。事發時他因家事受壓才犯案,並稱身上其實並無利刀。被告表示愧對家人及事發時正懷孕、後來為他誕女的妻子。

案件編號:HCCC 138/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