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籍黑工判囚15個月

【本報訊】再有一名持「行街紙」巴基斯坦籍假難民因在港打黑工而被判入獄十五個月。入境處上月接獲警方轉介,跟進調查一宗黑工案件,執法人員後來在黃大仙拘捕一名年約卅六歲的巴基斯坦籍男子,當時他正在一個屋苑內從事收集垃圾的工作,及後調查發現他是持有俗稱「行街紙」擔保書的免遣返聲請人。他前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

另港男涉聘偷渡客判監

涉嫌聘用上述黑工的僱主亦被拘捕,其案件仍在調查中。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上訴法庭頒定的判刑指引是以監禁十五個月為基準。另外,一名香港居民涉嫌聘用一名越南籍男偷渡客,在屯門從事清潔工作,同在前日在沙田法院被判入獄兩個月兩星期,他聘用的越籍偷渡客早前已被判入獄十五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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