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與內地合作 協調漁船流動

【本報訊】現時約有二千艘香港漁船及捕撈輔助船在南海作業。漁農自然護理署昨與內地國家農業部漁業漁政管理局簽署有關香港流動漁船合作安排,以推動香港流動漁船管理及漁業可持續發展,並協調處理涉及香港流動漁民的事宜。有立法會議員指現時兩地有關漁業的法規不一,期望兩地簽署合作安排後,有溝通平台讓香港漁民及早掌握內地漁業的最新政策。

該合作安排由漁護署署長梁肇輝和漁業局副局長劉新中代表雙方簽署。在合作安排下,雙方會定期會晤和設立聯絡員,交流漁業發展和管理政策及措施。同時,雙方會推動流動漁船漁民管理信息與數據的互聯互通,協調處理在漁業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以及因應漁業資源養護等方面交流經驗。

助港漁民掌握內地政策

漁農界立法會議員何俊賢指兩地對驗船及安全規格等的標準不統一,香港漁民亦往往較遲掌握國家漁業的政策。他期望兩地簽署合作安排後,有溝通平台讓特區政府盡早掌握內地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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