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許仕仁傳擬反對訟費建議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就任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逾二千萬港元利益一案,已被終審庭判定終極敗訴,而律政司亦要求各被告支付終審上訴的訟費約四百萬元。據知四名上訴的被告中,僅許仕仁擬提出反對。許仕仁於二○一三年被頒令破產,惟其破產期將於今年十一月屆滿。據知律政司要求他負擔其中百分之五的訟費,而其餘三被告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都會同意律政司的建議。

案件編號:FACC 12-1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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