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業投訴 多涉價格行程

【記者盧怡安報道】海關接獲旅遊業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投訴佔整體商說投訴約百分之九,除航空公司,大部分涉旅行代理,去年至今年四月共有二百五十八宗,投訴內容主要涉及酒店星級、行程及景點逗留時間,及網站聲稱酒店價格「同期最低」、但消費者在其他網站找到更低價格等,海關經調查後,發現大部分個案是誤會,酒店價格差異可能與同一酒店不同房型有關,未必涉不良手法。暑假將至,海關會密切監察旅行團包括遊學團等,有否就價格或行程提供虛假資料或誤導性遺漏。

海關數字顯示,投訴旅遊業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個案,於整體服務行業投訴中排第三,去年至今年四月,達四百五十五宗,八成半以上涉旅行社及航空公司,餘下一成半涉酒店等,其中二百一十五宗投訴撤回,一百四十宗經調查或徵詢法律意見後無足夠證據證明違例,其餘九十七宗仍在跟進。

培訓證書不符廣告判罰款

海關期間共拘捕五人,涉五宗個案,其中一宗個案被定罪,為一間教育中心銷售日本培訓課程時,安排頒予學員的證明與廣告宣稱不同,終被罰款三千元,及向受害人作出三萬五千六百元賠償;另有兩宗審訊中個案,涉及旅行代理聲稱代購直航機票但最終要轉機、旅行社涉隱瞞重要付加費具體資料;一宗調查中個案,則是教育中心聲稱與旅行社合辦遊學團,但其實旅行社無與中心合作,餘下一宗為涉及香港快運的個案,目前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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