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園仍予「提案誘因」 泛民憂開壞先例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會繼續向啟德體育園項目的投標者提供「提案誘因」安排,即向最多三名落選的投標者,退還最多一半的投標費用,以每名落選者六千萬元為上限;當局又稱,如不提供「提案誘因」,很大可能沒有足夠數量的標書而需要重新招標,如果項目延遲十二至十八個月,體育園造價將會提高十六億至二十四億元。泛民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明不接受「提案誘因」安排,擔心此缺口一旦打開,政府以後於其他大型基建項目亦會提出「提案誘因」,或導致「圍全部香港人的標」。

體育界促盡快落實

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明日第五次審議啟德體育園項目,涉及三百一十九億元撥款,民建聯多名立法會議員昨與足總副主席貝鈞奇等體育界人士會面,貝鈞奇指出,啟德體育園早於十多年前開始計劃,至今仍未落實,自言已「等得有點不耐煩」,他促請盡快落實開展啟德體育園的工作,否則香港的體育設施就會落後於世界各地。他說︰「好可惜我一等等咗十七年,我自己由五十歲都已經變咗就嚟七十歲,等得有啲不耐煩。」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於會後指,知道政府會積極考慮建制派提出的多項要求,但對於向三名落選投標者提供六千萬元「提案誘因」,據她了解,政府目前仍然認為難以改變,因為這是增加競爭的重要元素。另一名民建聯議員劉國勳補充,該黨會在工務小組支持項目,但未決定於財務委員會的投票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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