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新邨重建修訂遭否決

【本報訊】城市規劃委員會轄下的都會規劃小組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大坑西新邨居民對該邨重建計劃提出的修訂申請,包括資助住宅用途的住用總樓面面積中,資助租住房屋應佔不少於百分之八十五、地積比率由五點五倍改為六點六倍等,有關修訂收到七百三十六份意見書,其中七百二十九份表示支持。不過,申請最後被委員會否決,指目前無有力理據。

規劃師:修訂可達四贏

規劃署昨於會上表明不支持修訂,但強調小組委員會非常關注居民的安置問題,雖安置並非土地用途範疇,仍特地加入兩個指引性條款,包括重建計劃內要提供資助出租單位及政府不應在有關遷置安排事宜未獲圓滿解決前訂立重建計劃的契約修訂。

協助申請的規劃師林芷筠認為,有關修訂可達成四贏。申請人、居於大坑西新邨四十年的徐均權則批評,八百多個租住單位不足安置一千三百多戶居民,而重建後供安置的單位於高層,沒有升降機,質疑是逼年老居民買樓。

城規會去年有條件批准大坑西新邨綜合重建計劃,並且略為放寬地積比率及建築物高度限制,至今年二月,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因應居民訴求,將第一階段重建計劃中兩幢樓宇的其中一幢由資助出售房屋改為出租,提供五百六十個單位供受影響居民租住,連同民泰樓二百六十三個出租單位,將提供八百二十三個出租單位。整個重建計劃分兩階段,提供近五千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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