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的滲濾污水處理廠違反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涉事承辦商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二十項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合共被罰款二十萬元。環保署成立的調查小組亦就昇達提交沼氣處理設施的燃燒溫度報告,調查有否蓄意提供不實數據或聲明,交警方跟進。
去年環保署收到涉及該污水處理廠不當操作的投訴,經調查後發現在二○一五年十二月及二○一六年二月和三月期間,該廠的內部操作日誌顯示沼氣處理設施的燃燒溫度多次未能達到合約要求的攝氏一千度,但承辦商每月向環保署提交的報告卻顯示燃燒溫度達標。調查小組在二○一六年五月期間在現場進行的測試亦發現滲濾污水處理廠未能有效處理污水,需要暫停運作進行全面維修。
報告指,承辦商利用低濃度的滲濾污水稀釋高濃度的滲濾污水,但卻未能達到雨季較嚴格的排放上限,不排除因而排出不符合標準的污水。環保署執法人員於二○一六年五月至十月中,發現該廠多次違反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包括八次排放超過牌照規定的總氮量上限、十次排放量超出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的上限,以及兩次未有按牌照規定即時知會環保署排放量超出上限。
環保署已按合約機制,扣減向該承辦商發放的營運費,截至今年四月底,已扣減其營運費逾五百五十萬元。環保署稱會繼續密切監察承辦商的運作。
警方稱去年八月二日接獲政府部門轉介,懷疑有承辦商向該部門提供不實數據或聲稱,案件列作求警調查。警方已完成調查,正諮詢法律意見,暫時未有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