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於免費電視牌照事件中批評政府的顧問公司前高層伍珮瑩,其外籍丈夫執業大律師Mark Richard Charlton Sutherland,被指在一三年於一宗非禮案擔任辯方律師時,不理案中印度裔男被告的利益下,在盤問女事主時不着邊際「大遊花園」,令該宗原本簡單直接、原用一日審結的非禮案,足足審了廿六日。原審裁判官當時判被告非禮罪成和入獄十四日外,更下令要由Sutherland支付十八萬元訟費。二人均提出上訴,上訴庭昨判被告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和刑罰;但駁回Sutherland的上訴,更要求大律師公會是否需對他採取跟進行動。
上訴庭指狠批Sutherland在審訊中不稱職,替案中被告Harjani Kishore Mohanlal辯護的手法是最可恥和最糟糕的,三名上訴庭法官指過往在司法界也從未遇過這種情況。
上訴庭罕有地連珠炮發用了十二個負面詞語,去形容Sutherland對女事主的盤問是「晦澀難懂、無意義、無關痛癢、荒唐可笑、糾纏不清、欺凌弱小、執拗、沒完沒了、無休止、不加分析、重重複複、煩瑣」,直指這名大律師屬於無技巧、無節制和無敏感度,並作出是最糟透的盤問。上訴庭又指Sutherland的做法,對案中各方都不公平,也損害到法律界的信用,最終損害到法律制度的聲譽和誠信,因此裁定案中被告上訴得直,但Sutherland則被駁回。
案件編號:HCMA 685/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