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涉霸工廈單位 女經紀控入屋犯法

【本報訊】女地產經紀在三年前涉嫌侵入及霸佔一個被丟空的工廈單位,更疑把原本放置在單位內的相機、音響、郵票及床褥等物品棄置, 她在佔住近一年後,直至業主的代理人前往察看,才驚覺單位被他人佔用而報警。被捕女經紀事後被控一項入屋犯法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五十歲被告廖雪芬被控在一四年八月至一五年七月間,侵佔葵涌南華工業大廈一單位,並在內偷竊相機、郵票、書籍及音響設備等。控方開案詞指,案中的事發單位葵涌南華工業大廈屬一間公司所有,該公司負責人打算結束香港業務,並把單位交託會計師陳文邦待市價高時始出售;被告當時原本租用毗鄰的單位,但因不獲續租,她涉嫌佔住了事發單位。

會計師陳文邦出庭作供指,涉案單位一直未能售出。陳因為搬屋,在取得單位業主的允許下,陳於一四年八月把一些財物暫存該單位內,並鎖上大門才離去。惟他於翌年七月前往單位察看,發現鎖頭被換,陳未能打開門鎖,而原本放在單位內的床褥則被棄置門外。他向管理處查問,保安告知,被告聲稱租了該單位,陳遂報警。

指律師剛接手 申延期審被拒

另外,本案開審前發生小插曲,案件原在本年初開審,惟被告三度向法援署更換律師而延後審訊。被告昨日又以其律師剛接手案件為由,申請押後,但遭法官否決,被告遂決定不再聘律師,自行抗辯。

案件編號:DCCC 69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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