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男醫生稱飽受嚴母操控其生活而吃不消。月入六萬元的他,不但被母親抽起他九成薪金,又對他每一位女友都不滿意,而他的護士女友為使他內疚而墮胎,令他「左右做人難」承受沉重壓力,更患上重度抑鬱及強迫症。他遂不惜在醫院內偷拍兩名護士裙底,以博「釘牌」換來解脫。被捕醫生早前於屯門法院承認兩項作出有違公德罪,裁判官指他身為醫生卻「能醫不自醫」,相信他犯案與其坎坷經歷有關,輕判他社會服務令一百六十小時。
廿九歲被告黃智聰,被控在一五年六月七日及十二日,在屯門醫院病房內用手機偷拍兩名女護士裙底。辯方早前透露,被告在犯案後已辭去屯門醫院腦外科醫生之職位,轉到非牟利團體的診所任職醫生,現時無業。辯方早前求情時又指,被告母親不喜歡他的護士女友,但兩人在事發後結成夫妻,其母仍未知情。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母親知悉本案的來龍去脈後,母子關係已好轉,亦明白兒子犯案,母親自己亦有責任。辯方指被告在事件中聲譽受打擊,對犯案感慚愧及後悔,並向兩名事主真誠道歉。
裁判官判刑時,嚴斥被告的所為是踐踏女性尊嚴,但指他身為醫生卻不能自醫,未能處理其壓力問題。官亦相信由於其母疑有情緒問題,操控兒子的一切,令他的每一任女友都因其母反對而與被告分手。而被告的現任妻子(即當時女友)則堅決與被告維持關係,令被告「夾在兩位女性之間」無法脫身,才誘發精神問題及萌生博「釘牌」求解脫的奇怪想法。
裁判官考慮被告初犯、事件令他由高處跌落谷底,被告亦已向精神科醫生求醫,以及將面對醫委會的紀律聆訊,故判處他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於一五年六月十二日在屯門醫院病房內,趁護士彎腰取藥物時,從後偷拍她裙底,過程遭同事目睹。該事主得悉事件後決定報警,警員調查被告手機,發現他另於同月七日曾偷拍另一護士。
案件編號:TMCC 321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