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聾啞女逼口交鎅刀男囚64月

失業男子僅得一百元「身家」,在缺錢下遂凌晨出動,持鎅刀潛伏屋苑停車場搶劫該處聾啞洗車女工,奪去她手機後,色心「一時興起」下,「除褲叫阿姐幫我出火吹爆」。他逃走後變賣手機,得錢即時剪髮,並用近半贓款連環召妓五次,翌晚遭警方拘捕。涉案廿五歲被告李家輝昨於高院承認搶劫及非禮兩罪,法官嚴斥他覷準聾啞受害人難以呼救的弱點犯案,更為滿足一己之慾逼事主替他口交,遂將他重囚五年四個月。

累女事主轉工 有創傷後遺

控方昨呈交年約四十五歲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她事後害怕再到案發現場,因此被迫轉工;而且她亦因此害怕陌生男人,事件亦令她焦慮和覺得污穢,終日都要漱口,但因經濟原因,女事主並無尋求心理輔導。被告被捕後曾因自殺不遂,被送往小欖精神病中心檢驗,惟證實他並無精神或心理問題。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亦承認很早已察覺事主聾啞,認為被告明顯利用事主難以求救的弱點,才先行劫後侵犯;卻令事主有創傷後遺,她至今仍深受困擾,惶恐不安,故必須對被告重囚以懲。

案發於去年八月十八日凌晨四時許於旺角某屋苑停車場發生,當時任夜更洗車工人的事主準備下班,推着載有清潔用具的手推車經過梯間時,被告突然從梯間走出,從後抓住事主並用鎅刀指住她頸。她用手語表示無錢,被告搜她褲袋劫走iPhone 6s,並逼她提供手機密碼。

被告得手後,突然強吻事主,又伸手入她衣內捏胸,之後命令事主脫褲,惟發現她正值月經,被告遂脫下自己的褲,逼事主為他口交至射精。完事後被告成功逃去,而頸部遭刀割傷的事主則報警。

辯稱因「山窮水盡」犯案

警方在案發翌晚於旺角一帶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表示以四千五百元把事主手機賣掉後,在不足兩日內已花掉二千元,除即時剪髮外,更在香檳大廈內召妓五次。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原任職跟車工人,但遭僱主拖糧兩個月至「山窮水盡」,犯案時全副身家僅剩一百元。

案件編號:HCCC 89/2017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