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案 正審料移師科技法庭

【本報訊】去年農曆新年初一至初二期間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其中一宗涉及十名男被告的案件昨於區院,閉門進行審前覆核,眾被告被控暴動、刑事毀壞、襲擊致身體造成傷害及襲警等共十四項控罪,由於昨日聆訊不作公開,未能知悉庭上情況。據知由於本案的被告及律師團隊人數眾多,司法機構會作出特別安排,正審會由區院移師到西九龍法院大樓內的科技法庭進行,案件定於六月一日開審,預計審理卅天。

審前覆核 眾人續准保釋

涉案十名被告依次是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及吳挺愷(十七至七十歲),控罪指他們在去年二月九日(年初一)在旺角參與暴動、襲擊警長曾家輝和刑事損壞警車等,眾人續准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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