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房局倡修交通條例

【本報訊】港珠澳大橋香港接線將跟從內地採用「右上左落」的行車安排,包括適用於機場島「觀景山隧道」。由於上述行車方向與香港「左上右落」的安排相反,運輸及房屋局建議修訂多條交通法例條文,相關法例將於本月廿六日提交立法會審議,生效日期定於今年十二月十五日,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運輸及房屋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會把現有駕駛罪行範圍、交通標誌、道路標記及交通燈的應用,延伸至「右上左落」的道路及隧道,包括禁止部分種類車輛使用最左線,以及在超越其他車輛時禁止從該其他車輛的右邊超越等。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被處以罰款五千港元及監禁三個月,第二次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被處以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相關法例修訂將於本月廿一日刊憲,廿六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生效日期定於今年十二月十五日,但當局強調該日期並不等同大橋的通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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