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呃補水1.2萬 稅局司機判社服

【本報訊】曾服務兩任稅務局局長的政府男司機,連續十三個月向局方虛報工時,詐騙得約一萬二千多元的超時工作津貼。他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昨在東區法院被判一百廿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告誡被告今次無端留案底等於「無啦啦整撻瘌」,告誡他:「希望呢撻瘌會令你警醒,謹記在工作上誠信比勤勞重要。」被告曾智賢,四十二歲。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騙取政府金錢乃嚴重罪行,本須判處監禁,但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又已向政府全數還款,故可以社會服務令替代。

案件編號:ESCC 45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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