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十後姊妹花疑遭已婚胖漢騙取三百六十萬元巨款案昨於區院續審,曾與胖漢拍拖的妹妹作供指,對方以多番藉口不斷要錢投資時,承諾將來會與她結婚,又以「我哋都係一家人」打動她芳心,惟最後揭發一切是騙局。妹妹坦言,男方所講的單身及投資皆是謊言,「(未婚身份)好重要,唔會同已婚男性有交往」。她亦不會無端給錢予男方,「筆錢好重要,對我同我家人都需要,唔會咁容易拎出嚟,因為信佢先拎(錢)出來!」
涉案卅五歲被告朱德暉,被控五項欺詐罪,指他在去年四月至六月期間,向女事主冼麗珊(廿四歲)及冼麗媚(廿六歲)騙取逾三百萬元。
妹妹冼麗珊(下稱事主)繼續作供,指與被告初見面傾談時,不經意下透露家人會購置新居,被告隨即追問「何人出錢、有多少錢」。
她亦詳細告知是因家人轉售物業而獲利,巨款則存在姐姐冼麗媚(下稱姐姐)的銀行戶口中。她其後亦介紹了男友(即被告)予姐姐認識。期間,事主曾離港外遊,被告卻趁機向姐姐游說,以投資事項為由拿錢。事主回港後曾就拿錢的事問姐姐,惟姐姐表達能力差,「講得好慢,解釋不清楚」。法官遂關注其姐的精神狀況、需否就醫,事主表示姐姐只是較內斂,毋須求診。
事主之後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家人有三個香港物業,其中一個以姐姐名字登記,但事主則無份;另外,家人亦將內地物業轉售的錢全放在姐姐戶口。事主承認曾向被告表示「借錢的話,向家姐借最容易」,但否認曾埋怨物業財產的分配。當辯方指出,其家人原本想將新購的單位以其弟名字登記,事主承認確對此安排不開心。
辯方又指,姐姐經常與被告「傾電話」及對他噓寒問暖,又為他煲湯,質疑事主是否不滿;惟事主表示「沒有問題」,反而希望有人能開解內斂的姐姐。辯方並指被告從沒講過是單身,亦不曾提及投資等事;只提及欠債或買車等事,並想向事主借款約九十萬元,而事主最終是「心甘命抵」借錢的,事主不同意。姐姐下周一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C 87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