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林連美被指未有採取合適行動去阻止其姓名、名銜等刊登於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頭條日報》宣傳產品「Lanakeloid-E(唯一疤痕治)」的廣告或文章、未有阻止刊登醫務委員會不認可引用的資歷,包括「加拿大達爾侯斯大學醫學博士」等三個資歷,以及未能確保以「香港醫務委員會執照」為自己首個出現於該文章的資歷,共涉三項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後裁定兩項指控成立,判除牌一個月,緩刑一年。
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指,該文章整體上讓讀者覺得林醫生為產品宣傳,而林沒有要求恒隆不應將該文章以宣傳產品的方式刊登,故裁定有關指控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