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寶等人反口 拒披露東亞文件

【本報訊】持有東亞銀行股權的對沖基金Elliott,於去年牽頭連同另外四個基金入稟高院提出「不公平損害的呈請」,控告東亞及包括該行主席李國寶在內共十八名前任和現任董事。該案昨進行案件管理會議聆訊,呈請人指李國寶等董事答辯人原本已同意向呈請人披露一些文件,但卻忽然「轉軚」,現推說因東亞反對而拒絕披露。法官暫定今年十月十日至十三日開庭審理呈請人的申請,以決定是否要下令答辯人披露文件。

遭質疑犧牲小股東利益

呈請人質疑東亞在公司治理上有嚴重缺陷,並認為該等缺陷令東亞管理層得以在犧牲小股東利益下,鞏固其自身地位。呈請人更指東亞小股東的持股比例在過去數年不合理地受到大幅稀釋。呈請人去年入稟高院提出「不公平損害的呈請」,答辯人除東亞外,還有多名東亞前任和現任董事,包括李國寶父子、其胞弟李國章、其堂兄弟、恒基地產副主席李家傑、電盈主席李澤楷等共十八人。

呈請人要求法庭裁定東亞董事會就前年三月向三井住友銀行單方面發行新股作出的若干決議,其目的不正當,且沒有妥善考慮東亞銀行全體股東利益。呈請人又要求法庭頒發多項命令,包括限制三井住友和西班牙銀行Caixabank自由增加或降低其在東亞的持股。

呈請人的律師指,董事答辯人本來已同意披露一些與東亞向Caixabank配售股份有關的文件,他們也應有該些文件,但他們現卻以東亞反對為理由而拒絕披露。答辯人一方則稱,呈請人在描述該些文件時採用了「通訊」、「會議紀錄」、「保管」等涵義廣泛的用詞,範圍太廣,董事答辯人獲東亞銀行告知情況後,決定改變初衷。

答辯人提出剔除訴訟申請

另一方面,答辯人一方以呈請人濫用法律程序為由,提出剔除訴訟申請,法官將於今年七月十八至十九日審理該申請。法官稱,新聞界曾指Elliott是「禿鷹基金」,法庭屆時可能要探討一些問題,如Elliott是否意圖藉今次訴訟向東亞施壓,以及Elliott的活動是否損害到東亞和股東的利益,他因此認為本案頗重要。

法官要求律師考慮在申請剔除訴訟的時候,要求法庭探討該些問題到甚麼的程度和是否要提出證據。

案件編號:HCMP 18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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