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前副總裁索佣 囚15個月賠逾63萬

【本報訊】東區法院在昨日內一連處理兩宗均涉及銀行副總裁違反誠信而被檢控的案件。其中一案是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私人銀行顧問前副總裁葉鋒,他○七年透過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來港,他被指在一四至一五年任職交銀期間,替一名內地女客戶處理股票交易時,兩度向女客索取共九十一萬九千元的額外佣金。

興業副總裁偽造發票 判監緩刑

四十一歲被告葉鋒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兩項索取利益罪成,裁判官判刑時指案情嚴重及涉案金額大,被告行為違反誠信,故將他判監十五個月,並且下令他須在十二個月內賠償銀行六十三萬九千多元餘款。

另一案是興業銀行香港分行行政部副總裁陳海勇,則涉及三年前製造假發票,用以向興業申領之前替銀行購買七瓶貴價干邑而墊支的十八萬多元。四十五歲被告陳海勇昨承認一項偽造罪,指他在一四年二月間偽造一張看似是香港協盛禮品有限公司發出的發票。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年獲委派替銀行送禮予客戶,他遂墊支十八萬多元購買七瓶干邑,但當他事後申領款項時,被銀行以單據不全而拒絕,被告才一時愚蠢製造假發票,聲稱申領二百多個禮物籃的費用作為補償買酒的錢。裁判官指被告違反誠信,但考慮銀行無損失,於是判他監禁四個月但准許緩刑一年。

案件編號:ESCC 319/2017及ESCC 29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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