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修訂控煙法新文本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修改控煙法法案,澳門政府向立法會提交修改控煙法法案新文本,倡娛樂場需在法案生效後一年內,依行政長官批示要求設立吸煙室,期間原有的吸煙室和吸煙區則予以維持。不過,議員吳國昌及梁榮仔反對允許娛樂場設吸煙室,吳更在會議中途離場抗議。

新文本又提出,接納委員會意見把電子煙納入規管範圍,以及禁止非專門售賣場所陳列煙草製品,但可展示澳門政府提供的式樣清單。委員會主席表示,法案建議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意味二○一九年如果娛樂場吸煙室不達標,相關娛樂場將要禁煙。該會下周將邀請澳門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冀在下月完成意見書並提交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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