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財仔追700萬囚犯遭申賣樓抵債

經營體育服裝貿易公司的已婚男東主,聲稱因生意失敗欠下巨債,於一四年向外母借款應急被拒後將她焗暈,外母於四日後不治。男東主承認誤殺罪後原本判監三年,但他剛於上月被上訴庭加監,刑期增至六年兩個月,目前正在獄中服刑。一間財務公司早前民事入稟向男東主及其妻子追討約七百萬元欠款,並於昨日向高院申請出售該妻子名下一個沙田聚龍居收租物業,作為抵債。聆案官下令被告一方於三月三十日前存入反對誓章,並將案延至四月四日再訊。

原告信用財務投資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男東主尹凱明(四十歲)、其妻朱蓓麗及尹的外母謝惠琳。原告代表律師昨向法庭表示,原告於去年興訟時,把遭誤殺的死者謝惠琳列作第三被告,原告昨日要求終止針對謝的訴訟,獲聆案官批准。而親身到庭的次被告朱蓓麗則在庭上指,其實早於謝去世一個月後,已把死訊告知原告,故不明白原告事後為何仍要民事控告謝。原告律師則解釋,因入稟時仍未知謝已經逝世。

涉案單位由妻名下持有

庭上透露,涉案聚龍居單位原本由朱蓓麗及其父聯名持有,朱父已去世,朱現時一人以自己及其父親遺產管理人雙重身份持有該單位。尹和朱向原告借錢時,曾把涉案單位按給原告作抵押,原告現要求出售該單位,把其中一半屬於朱本人的得益,用來償還尹和朱的欠款,其餘一半得益撥歸朱父的遺產。

聆案官表示,尹早前提交一份誓章,聲稱被一名中介人收了數十萬元中介費,但該誓章缺乏詳情和證據支持,法庭不能因其一面之詞而剝奪原告收樓的權利,故要求被告一方呈交更詳細的誓章。朱在庭上指她不懂寫誓章,而丈夫目前正在獄中服刑時,更於上月弄傷了手,不方便寫誓章。

官讓被告補充反對誓章

聆案官指,尹及朱原本向原告借款二百九十萬元,但連同多年來的利息,欠款已達約七百萬元,欠款年息卅多厘,一日的利息約三千元,一年的利息便達一百萬元。法庭明白到被告一方的困難,故給予較多時間讓被告一方補充反對誓章,聆案官並建議被告一方考慮聘請律師。

案件編號:HCA 72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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