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潛兩大學偷信用卡 地產經紀囚3年

【本報訊】擁碩士學歷的男地產經紀,聲稱在父親過世後染上賭癮,之後更失業,在無錢去賭下,於前年十月至去年三月間分別在香港城市大學及香港浸會大學內,偷去十二名事主的信用卡後,「碌卡」購買iPhone及禮品卡變賣以套現約八萬三千元,最後全部輸光。由於不斷在大學校園犯案,去年三月終因形迹可疑而被浸大保安發現拘捕。被告昨於區院承認盜竊等罪,法官判刑時直指被告不要以親人過世為藉口,因為「你將會不斷有親人過世」,最終將他重囚三年。

聲稱父去世後染賭癮

卅二歲被告蔡小明,並無案底,承認盜竊、爆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襲擊致傷人等共廿八罪。被告在本地大學修畢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後,再於澳洲悉尼修畢會計碩士學位,惟因其父於○七年過世後染上賭癮。被告昨在庭上親自解釋,指賭博令他感刺激,「輸錢後要想辦法填補欠款的壓力,可以掩蓋工作時的壓力……」法官打斷其發言指,「唔明白點解啲人用啲複雜嘅方法,去解決簡單嘅問題」,並勸被告「做人可以好簡單」,向善和顧己及人便足夠。

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在五個月內處心積慮犯案,亦明顯洞悉校園情況,雖然偷竊總值不算高,但案中嚴重之處是被告冒簽偷來的信用卡。法官判刑後寄語擁良好學歷的被告,出獄後能由低做起,不要再錯。

案件編號:DCCC 56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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