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計劃擴大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規管範圍,新增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爐及電磁爐三種電器,同時將有暖氣功能的冷氣機及洗衣量為十公斤以下洗衣機納入規管,預計每年可減排十萬五千噸二氧化碳。
機電工程署表示,署方計劃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第三階段,將規管範圍擴大至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爐及電磁爐三種電器,同時將已納入規管的冷氣機和洗衣機規管範圍擴大,涵蓋有暖氣功能的冷氣機及洗衣量達七至十公斤的洗衣機。
新例實施後,產品進口商和本地製造商必須先向機電工程署遞交產品資料,取得編配參考編號和紀錄,亦須在產品張貼指定格式的能源效益標籤,方可在本港出售該產品。
機電工程署表示,計劃去年第二季諮詢三個月,今年一月亦獲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支持,署方正擬定修例草案和相關過渡安排。署方指,計劃將可每年節省約一億五千萬度電,每年可減少排放十萬五千噸二氧化碳。
有環團歡迎政府擴大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規管範圍,指目前計劃涵蓋的冷氣機、雪櫃、慳電膽、洗衣量七公斤以下的洗衣機及抽濕機,已佔家居用電量主要比例,但電磁爐等爐具仍佔家居用電約四分之一比例,認為署方的規管方向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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