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高院再審宣誓案

高等法院原訟庭出乎意料之外地迅速批出律政司入稟的司法覆核許可,排期明天開庭聆訊,四位立法會議員,包括劉小麗、羅冠聰、姚松炎及梁國雄等必須出庭應訊,無可避免會掀起新一波的政治對抗,令行政立法關係再次緊張起來。

政府欲快刀斬亂麻,一次過逼走非建制四位議員,連同青年新政的游蕙禎與梁頌恆,以便建制派在未來議席補選中獲利。未來政府議案有望較易通過立法會的審議,也是可以預期的事。

政府勝算較高,毋庸置疑。法律界的意見認為,劉小麗的輸面至為明顯,她在個人網誌上的自述,為法庭審判提供自招的證據,事態難以逆轉。其餘三位議員,不同程度上,在宣誓過程中的真誠及莊重性必定會受到法庭的質疑,輸面頗大。

值得注意的是,負責聆訊的正是當日處理游梁案的高院法官區慶祥。如無意外,區官的法律觀點早於審結游梁案的判決書之中清晰表述,可供四位被迫打官司的議員作參考。

區官在早前的判詞中明確指出,誓言必須莊重及真誠地作出,若有立法會議員宣誓時改動誓辭的形式和內容,可視之為違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將導致其宣誓無效。

這場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訴訟,焦點將落在四位議員能否提出具說服力的證據,證明他們的宣誓符合《基本法》或《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規定,以及不構成「拒絕或忽略」宣誓。一句話:難度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