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印尼囚17年 兩兒求助特首辦入境處

【本報訊】七十二歲現居印尼的港商林仲山多年在印尼投資採礦業,但今年九月突被判處「給國家造成財政虧損」罪成,被當地法院判監十七年。林兩名兒子,林加利及林子溢稱,父親在審判期間,曾收到恐嚇短訊及疑似勒索電話,一名自稱能夠聯繫當地法官的中間人,需要至少收取約四十萬港元「使用費」協助解決事件,最後雙方並沒有會面。林氏兄弟又說,曾經向特首辦和入境處求助,希望政府盡快展開營救行動,提供協助。

入境處回覆查詢表示,處方自接到事主家屬求助,一直與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泗水總領事館緊密聯繫。處方亦多次透過總領館反映當事人及家屬訴求,並透過總領館要求印尼有關部門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於獄中獲得合理待遇及合適的治療等。至於特首辦亦指收到相關求助個案,並交由入境處跟進。

原被控貪污 離奇改控罪

林加利表示,自前年開始,父親多次被印尼東爪哇檢察院以涉嫌因進行採礦環評報告期間,有貪污成分以取得其他許可證的理由問話;直至去年十二月,父親正式被印尼當局拘留羈押。林子溢指出,今年五月三日,印尼當局控告其父「給國家造成財政虧損」,並非原來的貪污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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