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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未執行救生衣例判囚 蘇平治保釋候上訴

【本報訊】一二年釀成卅九人罹難的十一南丫海難,揭露了海事處助理處長(航運政策)蘇平治(五十八歲),在○七年至一三年間擔任首席驗船主任時,曾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救生衣的新法例,蘇於今年六月在區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被判囚十六個月。服刑中的蘇早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上訴案有待排期審理。蘇昨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批准他以一萬港元現金保釋等候上訴。已被監禁四個多月的蘇平治,昨離開法院時並無回答記者的提問。案情指在南丫海難後,運輸及房屋局作出內部調查,並揭發蘇當時指示下屬不執行船隻需配備救生衣的法例。

案件編號:CACC 18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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