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跳至主目錄​

性侵港女生 內地男生判囚緩刑

【本報綜合報道】一名香港女大學生前年在台灣當交換生期間,遭大陸吳姓男同學以太夜為由載到汽車旅館性侵,早前吳男一審二審均被判刑十八個月。台最高法院昨作出終審裁決,指吳男犯事後主動陪受害人報案,並作出五萬元新台幣賠償,維持刑期為十八個月,但緩刑四年,同時交由監護人作保護管束,不需定期報到。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電 郵: news@opg.com.hk網上爆料
傳 真: (852) 3600 8800手機網站: m.on.cc
SMS: (852) 6500 6500MMS: ireport@on.cc
本網站已採納無障礙網頁設計。如閣下對此網站在使用上有任何查詢或意見,請以下列方式聯絡我們。 電郵 : enquiry@on.cc
東方日報香港人的報紙 必然首選 連續49年銷量第一